专业从事国内佛山人事外包、人事代理、佛山劳务派遣、佛山劳务外包、佛山劳务咨询等服务机构,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致力于为各大中型制造企业、中外合资制造企业、酒店服务行业,行政事业等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全面系统的解决方案,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开发和招聘服务为核心,开展劳务派遣、人事外包,企业咨询管理,企业培训,猎头服务。本公司拥有一支朝气蓬勃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人力资源专业团队,致力于打造中国较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而终生努力奋斗!
主营业务:
1、人事代理,代发工资,人事外包
2、广佛入户,学历入户,高技能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积分入户
3、为企业提供招聘服务,提供全风险劳务外包
服务对象:
1、各行企业、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
2、需要买房,买车,有入户需求的
3、孩子需要入学的
4、想要节约人事部门事务性工作的企业
5、刚刚成立缺少合适人事员工的企业
6、需要招聘人员的
我们的优势:
1、拥有一支专业可靠,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人力资源专业团队
2、品牌效应显著,服务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客户认可度高
3、能处理的人事业务广泛
4、能帮助企业有效规避风险,转移用工风险,节约人事成本
临时工转劳务派遣可以吗
1、临时工可以转为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要派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被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派遣单位负责向要派单位派遣劳动者。
(1)一方面是企业对专业化人才使用要求的需要。
(2)另一方面是为了灵活用工,节约劳动成本,例如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节约因解除劳动合同而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成本、节约劳动争议成本等。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佛山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本公司主要向佛山,中山,新会,鹤山,开平,恩平,肇庆,四会,高要,增城,南沙,番禺,花都,清远,从化,珠海输送劳务派遣工,本公司业务有;劳务输出,临时工派遣,代发工资,生产线外包,计件承包,员工挂靠,长期工派遣,短期工派遣,冲压工派遣,电工派遣,木工派遣,一站式服务,欢迎企业来电合作
主要从事:禅城劳务派遣 三水劳务派遣 高明劳务派遣 南海劳务派遣 顺德劳务派遣 里水劳务派遣 狮山劳务派遣 丹灶劳务派遣 平洲劳务派遣 大良劳务派遣 大沥劳务派遣 陈村劳务派遣 容桂劳务派遣 龙江劳务派遣 容桂劳务派遣 杏坛劳务派遣 均安劳务派遣 社会工派遣、临时工外送、劳务外包、农民工输出等人力资源服务。以人为本互利双赢。业从事,普工临时工,人才输送,短期工租赁,暑假工寒假工,代理招聘,劳务输出,各类人才派遣服务。现有员工1500余人,为企业提供各岗位员工操作灵活,服务过的有纸品、电子厂、玩具、塑胶、饰品、鞋业、五金厂各类行业,长期向, 珠海 江门 韶关 清远 广州 中山 深圳、东莞、惠州、珠三角地区大批量输送劳务工,深受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佛山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中劳动者的责任主体
从前文分析,佛山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中,因用工单位购买的合同标的分别是劳动力和劳务,那么对劳动者的管理主体就有所不同,而管理主体的不同在法律关系上就直接体现为对劳动者责任的承担主体不同。因此,在区分佛山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关系时,确定对劳动者责任主体的前提就是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主体。
首先,对劳动者管理的实际控制权是确定责任的前提。
在佛山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虽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控制,主要包括岗位管理、薪酬待遇管理、考核奖惩等,用工单位可以通过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而实质扩大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权。而派遣单位则只承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薪酬、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责任义务,并不参与对劳动过程的具体管理控制。在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不仅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且也不参与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而外包单位对劳动者不仅负有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而且还须承担对劳动过程的具体管理责任。因此,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明显标志是对劳动及生产过程的管理控制权主体不同。
其次,在管理权的基础上确定责任主体。
沿着无管理则无责的思路来确定佛山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中对劳动者责任体相对比较清晰。在佛山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责任的理论基础建立在管理权之上,谁管理谁负责,用工单位自然要为劳动者负责,因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劳务派遣单位责任的理论基础为控制理论,因为其不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因此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佛山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佛山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这不但寒了员工的心更使制度设立的初衷变味走样亟待纠偏。不同于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佛山劳动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佛山管理下从事劳动。在政府部门职能范围扩大但编制不足、佛山企业运营存在淡旺季背景下劳务派遣制可以合理降低负担也能为劳动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不过劳务派遣制被青睐往往是有些基层部门、佛山企业另有小算盘多是出于降低运营成本和用工风险考虑。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基于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降低福利待遇、佛山随时解聘、佛山增加工作量等。这在基层催生出一类“怪现状”:相同岗位劳务派遣制员工无论多努力事业发展的“天花板”早已注定单位福利样样与自己无关还要担心随时被解聘;正式员工清闲自在福利好待遇高天然具有优越感。
两者学历、佛山能力可能相差无几却被人为塑造成三六九等。对用人单位来说劳务派遣制显然更有利:既降低了用工成本节约支出又减少了人事管理上的麻烦。对劳动者而言却有太多无奈在心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佛山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佛山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然而现实是劳务派遣制在基层被滥用。一些单位从工作内容上,已经很难区分编内编外而在工资条上这种差别被不合理地放大。
佛山劳务派遣现有大量:生产工,冲压工,操作工,短期工,长期工,临时工派遣,主要向中山,佛山,肇庆,番禺,花都,四会,高要,三水,高明,鹤山,新会,珠海等地方输送劳务派遣工,普工/临时工输送10人起,欢迎人事经理和老板来电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