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准确定位落水车辆位置;了解车内有无被困人员。如果有被困人员,需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捞车。
二是评估起吊车辆是否能准确到达现场进行起吊作业,如果不能,则采取其他起吊方式(比如浮筒起浮法)。
三是潜水员到水下进行探摸,了解水温,水的浑浊度,确定车辆的位置及落水姿态和挂点。了解水温是为了防止潜水员在水下失温,而采取不同的保暖措施,穿着不同的潜水干衣或湿衣;了解水的浑浊度是为了防止潜水员在水下出现视力障碍,有可能出现的缠绕,勿入车辆内部找不到出口等作出的有效预警。确定车辆的落水姿态很重要,因为有些挂点如果正是朝向地面的,对于潜水员找到挂点并成功挂住是很大的困难,所以需要明确落水姿态以作出预案。
四是组织潜水员对江底车辆进行栓套、固定,为起吊作业做准备;同时需要疏散水面作业的船只等。
五是利用浮吊船起吊车辆进行起吊,或浮筒起浮法进行。
水下打捞作业者在实施打捞作业前,应当按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申请发布航行警告;打捞作业者实施打捞作业时,必须在海事行政机构核准的作业区域内进行,并按照海事行政机构的要求报告有关活动情况;实施打捞作业不得使用危害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底设施、海上军事设施和其他损害我国利益的方法。船沉物商业打捞清除,是基于打捞人与沉船沉物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其他关系人之间的协商一致,打捞清除是商业行为,而不是基于 对沉船沉物打捞清除的干预。
对储油罐、油管、储气罐和密闭容器等进行南京水下切割时,必须遵守燃料容器焊补的安全技术要求。其他物件在焊割前也要彻底检查,并清除内部的可燃易爆物质;
割炬点火可以在水上点燃带入水下,或带点火器在水下点火,前者带火下沉时,特别在越过障碍时,一不留神有被火焰烧伤或烧坏潜水装置的危险,在水下点火易发生回火和未燃气体数量增多,同样有爆炸的危险,应引起注意;
要慎重考虑切割位置和方向, 先从距离水面 近的部位着手,向下割。
在水下操作时,如焊工不慎跌倒或气瓶用完更换新瓶时,常因供气压力低于割炬所处的水压力而失去平衡,这时极易发生回火。
根据沉船的大小以及其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可分别采用6种不同方法来处理,然各种方法可单独采用,也可几种方法联合采用称为综合打捞法,视具体事件而定。下面水下打捞公司针对这6种方法详细解析:
①封舱抽水打捞法。应先沉船破口封堵后,然后将船内的水抽出,使船浮起,因封补严密困难,风浪大时难作业,故较少采用。
②浮筒打捞法。用若干浮筒在水下充气后,借浮力将沉船浮出水面,此法浮力大而可靠,施工方便、安全。
③船舶抬撬打捞法。用钢缆兜于沉船船底,用打捞船上的起重设备将沉船提起,打捞时一般要用两艘或多艘打捞船共同作业。
④泡沫塑料打捞法。将比重轻的闭孔泡沫塑料输入沉船舱内,排去海水,借泡沫浮力抬起船舶,此法免去在沉船底穿引钢缆的不便,且减少或免去封舱工作,也适应海上风浪下作业。
⑤围堰打捞法。当船沉于水深较小的水域时,可筑堰于沉船的周围,抽出堰内的水,将沉船封补或修复,再灌水将船浮起后拆除围堰。
⑥充气排水打捞法。是向沉船舱内打入压缩空气而排出水体,使沉船浮起。
总之在沉船打捞过程中危险系数非常高,所以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以及技术层面的要求,不可以死板硬套。很多时候是通过综合打捞法来对沉船打捞。